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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检测*办理第三方单位
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内容
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的缺陷及损伤包括外观质量(蜂窝 、麻面、孔洞、夹渣、露筋、裂缝、疏松区、不同时间浇筑混凝土的结合面等)、损伤(包括环境浸蚀损伤,如冻伤;灾害损伤,如火灾损伤等;人为损 伤,如碰撞引起的损伤等;混凝土有害元素造成的损伤,如碱骨料、氯离子等浸蚀损伤等)。其检测技术根据不同的缺陷和损伤项目进行选择,如外观质量可通 过目测与尺量、超声等方法检测,损伤可通过超声、取样、剔凿等方法进行,裂缝缺陷可通过超声、尺量等方法。
2)砌体结构:砌体结构的缺陷及损伤包括砌筑质量( 组砌方式等)、损伤(裂缝;环境浸蚀损伤,如冻融损伤、风化等;灾害损伤,如火灾损伤等;人为损伤,如碰撞损伤等)。砌筑质量可通过目测法进行,对损伤可通 过超声、尺量等方法进行。
3)钢结构:钢结构的缺陷和损伤包括外观质量(均匀性 ,如夹层、裂纹、非金属夹杂等)、损伤(裂纹、局部变形、锈蚀等)。钢结构裂纹可采用观察法和投射法检测,局部变形可采用观察法、尺量法,锈蚀可采 用电位差法等。
4)木结构:木材缺陷,对于圆木和方木可分为木 节、斜 纹、扭纹、裂缝、髓心等项目,对于胶合木结构,尚有翘曲、顺纹、扭曲等,对于轻型木结构尚有扭曲、横弯、顺弯等。上述项目可采用目测、 尺量、靠尺、探针等进行检测。
检测范围主要包括:
1.房屋完损等级检测
2.房屋安全检测
3.房屋损坏趋势检测
4.房屋改变使用功能检测
5.房屋抗震能力检测
6.房屋其他类型检测
房屋安全鉴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对工业建筑物的调查和检测应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三部分。
2、对地基基础的调查,除应查阅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有关图纸资料外,尚应调查工业建筑现状、实际使用荷载、沉降量和沉降稳定情况、沉降差、上部结构倾斜、扭曲和裂损情况,以及临近建筑、地下工程和管线等情况。当地基基础资料不足时,可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场地地基进行补充查勘或进行沉降观测。
3、地基的岩土性能标准值和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调查和补充勘察结果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取值。基础的种类和材料性能,应通过查阅图纸资料确定;当资料不足时,可开挖基础检查,验证基础的种类、材料、尺寸及埋深,检查基础变位、开裂、腐蚀或损坏程度等,并通过检测评定基础材料的强度等级。
4、对上部承重结构的调查,可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以及鉴定的内容和要求
5、结构和材料性能、几何尺寸和变形、缺陷和损伤等检测,可按下列原则进行:
5.1结构材料性能的检测,当图纸资料有明确说明且无怀疑时,可进行现场抽检验证;当无图纸资料或存在问题有怀疑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技术标准标准的规定,通过现场取样或现场测试进行检测。
5.2结构或构件几何尺寸的检测,当图纸资料齐全完整时,可进行现场抽检复核;当图纸资料残缺不全或无图纸资料时,应通过对结构布置和结构体系的分析,对重要的有代表性的结构或构件进行现场详细测量。
5.3结构**点和层间位移、柱倾斜、受弯构件的挠度和侧弯的观测,应在结构或构件变形状况普遍观察的基础上,对其中有明显变形的结构或构件,可按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5.4制作和安装偏差,材料和施工缺陷,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材料、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本标准*6章、*7章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构件及其节点的损伤,应在其外观全数检查的基础上,对其中损伤相对严重的构件和节点进行详细检测。
5.5当需要进行构件结构性能、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反应的测试时,可根据国家现行有关结构性能检验或检测技术标准,通过现场试验进行检测。构件的结构性能现场载荷试验,应根据同类构件的使用状况、荷载状况和检验目的选择有代表性的构件。动力特性和动力反应测试,应根据结构的特点和检测的目的选择相应的测试方法,仪器宜布置于质量集中、刚度突变、损伤严重以及能够反映结构动力特征的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