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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房屋抗震安全检测鉴定中心
学校教学楼抗震场地要求
建筑物周围一个相当大范围内的地区称为建筑场地。建筑场地应尽量选择在对建筑物抗震有利的地段,危险地段不宜进行建设。
断裂带是地质构造上的薄弱环节,一般与当地的地震活动有密切关系。坚硬基岩会减小地震影响,松散土层会加剧地震影响。地下水位的深浅对房屋的震害有明显的影响.在一定土质条件下,总的趋势是地下水位越接近地表面,地震影响越大。地形对震害也有明显影响,在开阔平坦地形、凹形坡地及坡度较小地带上,建筑物震害较轻。在较陡的山坡上建房,常用到半挖半填地基.这种地基在地震时,其填土部分会发生不均匀沉降或者沿原来山坡滑移,进一步加剧地震灾害。在场地选择时,还应该注意地震的次生灾害影响。房屋之间距离过近,倒塌时*伤人,还不便于人员疏散和救援。附近有生产和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单位,有传染病菌和放射性物质等或严重污染的单位,都可能造成次生灾害。
讨论和其它
《抗震规范》体现的基本抗震原则是“三水准”的抗震设防标准。水准是指当遭受到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简称“小震”)影响时,建筑一般应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能继续使用;*二水准是指当遭受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简称“中震”)影响时,建筑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经修理仍能继续使用;*三水准是指当遭受**本地区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简称“大震”)影响时,建筑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这可以大致简称为“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在我国,砌体结构因其施工方便、构造相对简单、造价较其他结构形式相对低廉等优点成为广泛应用于中小学校舍的结构形式。砌体结构属于脆性材料的结构,其抗震性能与承重能力是通过砌块与砂浆间的相互作用来实现的,砌体结构其抗拉、弯、剪强度相对其抗压强度要低,砌块间的连接也较差,虽有一定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及圈梁等的加强措施,但当有强震时,在地震波的作用下,砌块之间的连接很*遭到破坏。尤其是未经过抗震设防设计的砌体结构,在强震中破坏更为严重,易出现整体垮塌。历次震害数据表明:砌体结构房屋的毁坏和倒塌是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的主要原因。
由于中小学校舍建设年代各异,设计的抗震设防烈度也不尽相同。部分是20 世纪70年代或更早的学校校舍均无抗震设防;20 世纪80 年代建造的校舍按78 版抗震规范设计;20世纪90年代建造的校舍按89版抗震规范设计;2003 年后建造的校舍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 2001)进行抗震设计。因此现有中小学校舍相当一部分不满足抗震设防,且由于使用时间长、房屋开间大、使用功能的变化等,结构抗震能力进一步降低;有些建筑虽然进行了抗震设防,但不能满足重点设防要求,须经过抗震鉴定和加固后方可安全使用。由此可见,砌体结构的抗震加固的意义非常重要。
建筑物材料强度检测采用钻芯法,检测柱、梁的砼强度,按随机抽测原则,钻芯数量及钻芯部位为:首层柱4个、二层柱4个、三层柱3个、二层梁板4个、四层梁板4个. ’检测结果表明,该建筑框架柱的砼强度质量较好,实测强度均**设计值C20,满足设计强度要求
2)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乙类),该建筑评定为综合抗震能力不满足抗震鉴定要求,应采取如下措施:①填充墙拉结和女儿墙锚固不满足要求,应加固处理;②梁柱箍筋*小直径和肢距不满足要求,应加固处理;③部分柱的轴压比**限(共4根),应加固处理;④本工程为单跨框架,应加固处理.
抗震鉴定:
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中*5.1、5.2及《厦门市建设与管理据专题会议纪要[2009]41号文》的有关规定,对该建筑进行宏观控制、构造鉴定为主的综合评价,得出该建筑仍存在如下抗震措施不足之处:
a.该建筑A区为平、立面不规则建筑,加固时影考虑其影响。
b.该建筑A区构造柱设置不足,不满足要求。
c.该建筑A区墙体局部尺寸不足,不满足要求。
d.该建筑A区出屋面亭子,与主体结构锚固构造不足,不满足要求。
e.该建筑B区为单跨框架结构为主局部位置采用砖砌体承重的混合结构,结构体系不合理,不满足要求。
f.该建筑B区为平面不规则建筑,加固时应适当考虑其影响。
c.该建筑B区实测砼强度推定值在(13.9~27.9)Mpa,部分构件强度不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