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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危房改造安全检测鉴定中心
对于存在危险构件的房屋,可根据危险构件的破损程度和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择下列处理措施:
1 减少结构使用荷载;
2 加固或更换危险构件;
3 架设临时支撑;
4 观察使用或停止使用;
5 拆除部分或全部结构。
对评定为局部危房或整幢危房的房屋,一般可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 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2 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3 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4 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3.2 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鉴定评级
1、对初始调查、现场查勘、检测、验算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对照部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或《房屋完损等级标准(试行本)》及有关规范、标准,确定房屋的危险程度或损坏等级。
2、危险房屋的鉴定结论,要抓住地基基础及结构构件两方面并结合房屋的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3、按判定的鉴定结论,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检测项目:检查房屋结构、装修和设备的完损状况,确定房屋完损等级。
适用范围:房屋评估、房屋管理等需要确定房屋完损程度的房屋。
检测内容:主要检测参数有:
现场检测:倾斜、沉降、裂缝、地基基础、砌体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钢结构构件等
检测过程:
1、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3、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4、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1、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或者使用性质;
2、**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3、损坏、擅自改动房屋原有消防、电力、给排水、供热、节能等设施及其他影响房屋质量的行为;
4、拆除承重墙,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洞口(含门窗,下同)或扩大洞口;
5、在楼面、屋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供热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除外);
6、改动房屋梁、柱(含构造柱)结构;
现场查勘
1、查勘工作应本着先室外(包括地下设施,相邻建筑的相互关系)后室内,先下层后上层,按地基基础、墙、柱、梁、板、屋架、屋面逐层、逐间、逐项检查。
2、对鉴定委托中提出和初始调查中确定的重点检查项目,应仔细查勘。
3、绘制房屋平面图,并在平面图上标明各种损坏构件的部位、损坏程度及数量。
包括构件抽芯与钢筋检测开凿位置重合,对主构件损伤较大;构件的混凝土抽芯检测数量不足;倾斜观测报告的监测点不足;钢筋检测开凿的构件未作封闭处理;未针对不同结构分别进行检测、计算、鉴定;缺少基础、楼面、钢构件、墙体等局部构件的检测内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