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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混凝土结构检测技术标准------由深圳住建房屋安全检测整理出具
钢管混凝土一般用于大型高层建筑物,具有整体性好、抗压强度高等优点。
7 钢管混凝土结构
7.1.1 本章适用于钢管混凝土结构与构件质量或性能的检测。
7.1.2 钢管混凝土结构的检测可分为原材料、钢管焊接质量与构件的连接、钢管中混凝土的强度与缺陷以及尺寸与偏差等项工作。具体实施的检测工作或检测项目应根据钢管混凝土结构的实际情况确定。
7.2.1 钢管钢材力学性能的检验和化学成分分析,可按本标准*6.2节的规定执行。
7.2.2 钢管中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与性能的检验,可按本标准*4.2.1条的规定执行。
7.3.1 钢管焊缝外观缺陷,检测方法和质量评定指标应按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确定。
7.3.2 钢管混凝土结构的焊接质量与性能,可根据情况分别按本标准*6.3.2条、*6.3.3条和*6.3.4条进行检测。
7.3.3 当钢管为施工单位自行卷制时,焊缝坡口质量评定指标应按《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 28确定。
7.3.4 钢管混凝土构件之间的连接等,应根据连接的形式和连接构件的材料特性分别按本标准*4章和*6章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测。
7.4.1 钢管中混凝土抗压强度,可采用超声法结合同条件立方体试块或钻取混凝土芯样的方法进行检测。
7.4.2 超声法检测钢管中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操作可参见本标准附录I。
7.4.3 抗压强度修正试件采用边长150mm同条件混凝土立方体试块或从结构构件测区钻取的直径100mm(高径比1:1)混凝土芯样试件,试块或试件的数量不得少于6个;可取得对应样本的修正量或修正系数,也可采用一一对应修正系数。对应样本的修正量和修正系数可按本标准*4.3.4条的方法确定,一一对应的修正系数可按相应技术规程的方法确定。
7.4.4 构件或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的推定,宜按本标准*3.*条、*3.3.16条和*3.3.20条的规定给出推定区间;可按本标准*3.3.21条的规定进行评定。单个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推定,当构件的测区数量少于10个时,以修正后换算强度的较小值作为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推定值,当构件测区数为10个时,可按式(7.4.4)计算混凝土强度的推定值:
f cu,e=f c*cu,m-1.645 s (7.4.4)
式中f c*cu,m—10个测区修正后换算强度的平均值;
s— 样本标准差。
7.4.5 钢管中混凝土的缺陷,可采用超声法检测,检测操作可按《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 21的规定执行。
7.5 尺寸与偏差
7.5.1 钢管混凝土构件尺寸的检测可分为钢管、缀条、加强环、牛腿和连接腹板尺寸等项目,偏差的检测可分为钢管柱的安装偏差和拼接组装偏差等项目。
7.5.2 构件钢管和缀材钢管尺寸的检测可分为钢管的外径、壁厚和长度等项目。钢管的外径,可用**卡具或尺量测;钢管的壁厚,可用超声测厚仪测定;钢管的长度,可用尺量或激光测距仪测定。
7.5.3 钢管混凝土构件较小尺寸的评定、外径与壁厚比值的限制和构件容许长细比应按《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 28的规定评定。
7.5.4 格构柱缀条尺寸的检测可分为缀条的长度、宽度、厚度及缀条与柱肢轴线的偏心等项目;缀条的尺寸,可用尺量的方法检测。
7.5.5 梁柱节点的牛腿、连接腹板和加强环的尺寸,可用钢尺检测,其中加强环的设置与尺寸应按《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 28的规定评定。
7.5.6 钢管拼接组装的偏差的检测可分为纵向弯曲、椭圆度、管端不平整度、管肢组合误差和缀件组合误差等项目。其检测方法和评定指标可按《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 28的规定执行。
7.5.7 钢管柱的安装偏差检测分为立柱轴线与基础轴线偏差、柱的垂直度等项目,其检测方法和评定指标按《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 28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