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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告牌钢结构安全检测报告办理程序
户外广告的制作可以说是包罗万象,而且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户外广告制作的材料在提高户外广告制作整体水平方面越来越重要,广告业的发展要求广告制作向高科技、规模化方向发展,那么,如何进行钢结构广告牌的施工及验收
钢架施工
钢架结构异地焊接拖至现场,吊车吊装方案。 钢架结构进场作前期铁红防腐,并对钢架结构焊接法兰角筋板及连接方钢板,焊接完毕清除焊缝药皮,做防腐,合计2遍。钢架结构在吊装前两天进行面漆喷涂。以确保钢架结构表面漆面清洁。
牌面及支撑钢梁焊接
广告牌面采取异地焊接成品,吊车吊装组合方案。
1、广告牌面材料在异地,做防腐、下料、分组焊接牌面及支撑横担。
2、吊车扶牌面钢架、支撑横担、牌面中心立柱,并对牌面钢架、支撑横担、牌面中心立柱钢结构定位组合、焊接加固。
3、牌面钢结构组合焊接结束,检查清除焊缝药皮防腐补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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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
立柱、牌面钢结构、牌面钢结构安装镀锌板全部结束,并经过书面验收
1.吊装,吊装选用1部25T吊车分两部分进行:
2.吊装安全措施:吊装作业对环境要求较为严格,所以本工程在吊装前应首先关注天气变化及天气预报,在保证天气没有4级(含4级)以上风速,工作场地正常不会使吊车进入作业场地后发生沉陷状态。之后确定吊装时间,制订吊装方案。为预防钢架结构在吊装过程中突发阵风,设计采用25T吊车一部。凯利恒工程师提醒您广告牌建成后,经过数次台风考验,其垂直度和变位均满足规定要求。
**条 为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加强户外广告的管理,根据《*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
*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的广告,包括广告内容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户外广告设施)。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包括为他人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以及发布户外广告进行自我宣传的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是指依法取得在特定场地或者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的权利。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人是指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四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在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户外广告活动。未取得相应广告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经营户外广告业务。
*五条 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户外广告的管理机关,负责户外广告的登记及监督管理。
市各级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确定户外广告的设置区域、路段和设置要求,核发户外广告设置和设施规划许可证。
建设(房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园林、公安、交通、公用事业、财政、物价、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按属地管理原则及部门管理权下放规定,户外广告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区相应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跨区项目及市**特别*需要由市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区域和项目由市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六条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设置,由省人民**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其设计和施工须经省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市行政区域内的县道、乡道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设置,由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其设计和施工应经区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七条 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规划、总量控制的原则组织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并征求建设(房管)、工商行政、公用事业、**园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意见。规划的审查、审批办法参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各层次城市专项规划的有关规定执行。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以上一层次的规划为依据,与同层次的城市规划相协调。编制户外广告规划,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八条 利用城市道路、公共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和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广告的,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应通过公开招标、**、挂牌交易等方式取得。
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为非公共场所的,场所权属人或通过租赁关系合法获得该场所的单位及个人可按本办法规定设置自我宣传的户外广告。出租非公共场所给广告经营者设置户外广告的,场所权属人可委托下款规定的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交易运营部门以公开交易方式出租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
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的招标、**、挂牌交易等事务,由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并委托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负责具体运营。区、镇(街道)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对户外广告交易的管理权限由区人民**确定。出让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所得纳入**财政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九条 依法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害。
*二章 发布标准
*十条 广告内容应当符合《*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十一条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合理布局、规范设置 。
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牢固、安全,并与周围环境协调,符合美化市容的要求。
户外广告使用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标志符号,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十二条 户外广告设置以及户外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和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
*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 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 影响**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 妨碍生产经营或者人民生活,危及人身安全,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五) 利用违法建筑、危险房屋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
(六) 利用人行道、分隔车行道的绿化带、行道树等公共场地和设施的;
(七) 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设置**广告的;
(八) 利用电力杆、电讯杆等**设施立杆的;
(九) 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市、区人民**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他区域。
*三章 审查和管理
*十四条 户外广告的审查包括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规划验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发布户外广告的核准登记、城市市容管理部门对广告形式的市容审查等。
*十五条 下列户外广告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有关手续,但仍应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接受管理:
(一) 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直接发布的户外广告;
(二) 广告伞、灯箱等可移动的户外广告;
(三) 广告媒介为交通工具等流动载体的户外广告;
(四) 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公益活动,或者举办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设置使用时间不**过两个月的户外广告;
(五)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不需要接受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其它户外广告类型。
*十六条 户外广告设施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人向广告设施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设计条件。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出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设计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已取得规划设计条件的不需重新办理;
(二)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人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有资格的设计人按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设计条件、户外广告设置的技术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其设计方案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需征求其它部门意见的,报送相关部门。取得审查意见并按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报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户外广告设施方案审查。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审查意见;
(三)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人向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手续。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在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七条 办理户外广告设施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按下列各阶段分别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设计条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或申请表(建设单位或个人签章);
2、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意向或协议等;
3、四置图;
4、设置场地或设施原状图(场地现状图或建筑物平、立、剖面图)复印件;
5、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二)申请户外广告设施方案审查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或申请表(建设单位或个人签章);
2、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意向或协议等;
3、四置图;
4、设置场地或设施原状图(场地现状图或建筑物平、立、剖面图)复印件;
5、户外广告的方案图(一式两套);
6、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